索 引 号: 014419291/2018-000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海陵区政府 发文日期: 2018-04-16
文 号: 泰海政办发〔2018〕32号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陵区 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相关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取缔“地条钢”工作成效,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现将《海陵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bet36365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陵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二十三部委《关于做好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17〕2306号)和国家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巩固“地条钢”整治成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办法等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大行政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强长效监管体制机制建设,着力巩固“地条钢”整治成果,不折不扣地完成好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等各项任务,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确保全区范围内没有顶风新上“地条钢”违法生产、销售等情况。

三、主要举措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工)频炉生产“地条钢”工艺简单、隐蔽性强,特别是钢材价格回升、获利空间巨大的情况下,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警惕、警钟长鸣、严防死守,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坚决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吸取吉林省、黑龙江省的教训,充分认识当前钢材市场行情火爆、钢价回升、获利空间加大、企业投资冲动强烈的新情况,落实好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大排查清理力度,持续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镇(街)、园区对本地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属地“地条钢”企业的取缔整治工作,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将责任制网格化管理细化到社区和村,确保对所有中(工)频炉“一人一炉”监管到位,不出现盲区;区发改、经信、市场监管、国土、环保、住建、安监等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做好全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形成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的强大工作合力和协同工作机制;区政府将持续加大督查力度,对监管整治不力,导致“地条钢”违法产能死灰复燃的,将严肃问责相关责任镇(街)、园区和责任部门(单位)。

(三)认真排查核查。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中钢协《关于支持打击“地条钢”、界定工频和中频感应炉使用范围的意见》(钢协〔2017〕23号)(附件1)对“地条钢”的定义,重点聚焦和排查以下情况:是假借铸造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二是假借特钢名义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三是已取缔“地条钢”产能的企业及其中频炉的流向;四是仍有中频炉的生产企业;五是废钢资源丰富、钢材需求旺盛的地区;六是地处偏僻、监管难度大的地区;七是历史上没有“地条钢”产能、监管经验和能力不足的地区;八是用电量异常的地区和企业等。对企业5吨及以上的中(工)频炉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排查核查工作的及时、有效。在每季度末组织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工作,全面筛查辖区内“地条钢”企业、工业用电大户企业、所有使用中(工)频炉企业、废钢收购站点,做好排查台帐记录,并严格执行排查核查报告制度,在次月3日前形成本镇(街)、园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汇报(主要包括工作开展、日常监管、自查排查、清理整治等情况以及是否有顶风新建、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情况),填报《2018年海陵区“地条钢”企业排查情况表》,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政府办公室综合二科(联系人:徐达来,电话:0523—86224420,传真:0523—86224512)。

(四)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将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各镇(街)、园区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清理排查“地条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工)频炉生产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中发现的中(工)频炉新增、变更情况进行登记。排查期间发现“地条钢”企业,不等不拖,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备。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将于2018年上半年对“地条钢”易发多发的地区,组织开展一次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的专项大检查,省市政府也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各镇(街)、园区要在扎实开展自查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切实完善相关工作台账和机制,做好迎接国家、省政府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加强舆论宣传。区政府设立举报电话0523-86222226(区政府办),86224107、18951160198(发改委),86222928、15050504890(经信委),86224682、18005263300(市场监管局)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地条钢”生产违法线索收集。对群众举报以及供电部门移交的“地条钢”生产违法线索,要及时组织核实、及时反馈报告。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等决策部署,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到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取缔“地条钢”是转变发展方式和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要求。

【关闭本页】 【打印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