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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来源: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6-04-25 点击数: 1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风是社会风气的涓涓细流,也是社会风气肌体的细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治国先治家。有好的家风,才能汇聚起好的国风。为进一步深化美德善行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优良家风促政风党风带民风社风。根据区文明委《关于印发〈晒家训树家风传美德——“美德善行吉祥人家”品牌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海文明委〔2016〕5号)文件要求,区文明办、区妇联决定在全区广泛开展“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6年4月25日-5月30日  

二、征集内容  

征集的作品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主要从个人、家庭、社会三个层次,围绕立德修身(尚礼、崇德、励志、劝学、劝进等)、持家治业(孝老、爱亲、勤俭、睦邻、感恩、和谐等)、立身处世(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廉洁、奉献等)等三个主要方面报送。

作品形式可以是家风家训格言、家风家训故事等。“好家风好家训”格言既可以是世代传承的家训,也可以是自己总结创作的家规,可以采取格言、对联、诗词、警句等形式,要求贴近生活,健康向上,语言精练,特色鲜明,富有内涵,便于传诵,字数在200字以内。“好家风好家训(家规)”家庭故事要求思想健康,情感真挚,引人向善,便于传讲,字数在1500字以内。

三、征集要求  

家规家训、家风故事必须是自己家族传承下来,或是自己原创的用于教育子女、激励后人的作品,严禁抄袭。投稿人须认真填写《海陵区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表》(表格可从中国海陵网站公告栏下载),于5月30日前报送至邮箱:hlwmb@163.com。

届时,区文明办将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评审小组,对所征集到的各类家风家训进行初步筛选,每类家风家训评选出20条,通过微海陵平台进行公开投票评选,评选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在中国海陵网站、海陵专版、微海陵等开设专题专栏进行展示展播,优秀家风家训还将汇编成书并上报参加市家风家训征集评选活动。  

泰州市海陵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泰州市海陵区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海陵区好家风好家训征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