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为全面深化全区法治文化建设进程,深入贯彻“六五”普法规划,探索建立全区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创作团队库,大力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按照省法宣办《关于开展全省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苏法宣办〔2014〕6号)和市法宣办《关于开展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泰法宣办〔2014〕13号)要求,区法宣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类别、要求
此次征集的法治文化作品分为法治书画摄影、法治故事戏剧、法治歌曲、法治动漫微电影和法治格言警句五类,其中法治动漫微电影包括法治微电影、法治动画、法治漫画。作品可以是已经发表的也可以是最新创作的作品,但必须确保是原创作品,要突出法治主题,蕴涵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释义法律条文、解析涉法案例和法治事件、诠释民主法制与公平正义。
二、征集时间、方式
征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4年7月20日结束。
各镇(街、园区)推荐报送的法治书画作品不少于2件、摄影作品不少于1件、法治故事不少于1件、戏剧歌曲类作品不少于1件、法治漫画作品1-2件、法治格言警句不少于2件,法治微电影、法治动画作品结合实际推荐报送1件。
区教育局推荐报送法制书画作品不少于5件、摄影作品不少于2件、法治故事不少于3件、法治漫画作品4-5件。区文体新局推荐报送法制书画作品不少于5件、摄影作品不少于2件、法治歌曲作品1件、法治微电影、法治动画作品推荐报送1件。
其他法宣办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以上项目任选至少报1-2件。
法治文化作品可报送至电子邮箱:hlsfxjk@126.com,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及其他作品也可直接报送至泰州市海陵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泰州市海陵区五一路174号,泰州市海陵区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科,联系人:钱靖,联系电话:86226782)
,报送时要区分类别并填报《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是推动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及作品入选数量、质量,将作为年度及“六五”期末考核的重要参考之一,希望各单位要把这项活动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巩固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全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的深入持久开展。
二是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注重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宣传发动,并以此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活动,力争推出一批艺术表现力强的高水准法治文化作品。要精心组织,在征集过程中不断健全完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长效机制,推动建立本地本系统的法治文化作品资源库、创作团队库,进一步繁荣法治文化。
三是要统筹协调,确保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认真做好作品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推荐工作;要严把质量关,确保活动征集到的法治文化作品质量、数量“双达标”;要充分尊重保护作者的知识产权,告知作品用于公益普法宣传。
附件:法治文化作品登记表
泰州市海陵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6月15日